河 北 省 畜 牧 兽 医 局
冀牧医(牧)函[2012]280号
关于加强奶源市场管理的紧急通知
各设区市农业(农牧、畜牧水产)局:
我省奶价经历了今年以来的低迷期后,开始转暖,但是,个别地区出现了哄抬奶价、争抢奶源等扰乱奶价市场秩序的现象,为了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,维护奶源市场秩序,保障我省奶业持续健康发展,特做以下紧急通知:
一、加强奶源市场管理。各市要严格按照《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》的要求,加强对奶站和运奶车辆的管理,坚决取缔无证收奶的奶站和运奶车辆,严厉打击跨范围收奶和在生鲜乳中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,确保奶源市场稳定和生鲜乳质量安全。
二、严厉打击抬价抢奶行为。各市对受利益驱使,在《生鲜乳购销合同》不到期的情况下,变换缴奶企业、扰乱正常收购秩序的奶站,要查明原因,以《生鲜乳购销合同》为依据,采取有力措施,及时纠正其违规行为,避免事态扩大;未出现抬价抢奶的市,要密切关注奶源动向,早发现、早解决,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,避免这一现象发生。
三、加大奶价协调力度。各市要加大奶价协调力度,使其保持在合理价位。一方面要对奶站维护《生鲜乳购销合同》的有效性和约束力,保持购、销双方关系的基本稳定;另一方面对乳品企业更要强调奶价的合理性和及时性,使奶价与养殖成本和市场变化同步。坚决打击拒不调整奶价或扭曲市场规律哄抬奶价的企业,保护合理的涨价行为。
对随意变更交奶企业的奶站和蓄意扰乱生鲜乳收购秩序的企业,各级畜牧主管部门要采取媒体通报、取消申请国家扶持项目资格、加强质量安全监管、列入黑名单等措施加以惩罚。确保正常奶业生产、收购、运输秩序,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。
2012年10月23日
印发:驻冀各乳品加工企业
(共印30份)